摘要:本公告受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7,截止日期:2014-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分级保护设备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忻州-宁武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NZC-2014-JZX-05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设备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设备
2.项目编号:NZC-2014-JZX-059
3.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设备,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调试、售后服务等。
3、供货地点: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10:45(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
4、如为法定代表人,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为委托人,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武县人民街
联系人:闫晓燕
联系电话:13935090606
集中采购机构资料:
名 称: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弓女士
电 话:0350-8743308
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 |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