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清远市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4,截止日期:2015-1-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广清城轨龙塘运用所防洪工程安丰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采购业主:清远市水务局,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658-1401SZTCG222
二、项目名称:广清城轨龙塘运用所防洪工程(安丰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信息
内容 |
数量 |
项目性质 |
采购 预算 |
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跟踪服务 |
各1项 |
政府采购 |
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
(1)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递交初步设计成果。 (2)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递交招标设计成果。 (3)招标预算经财政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递交施工图成果。 |
(1)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 (2)交付初步设计成果,并评审通过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5% 。 (3)交付招标设计成果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5% 。 (4)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 (5)工程施工完成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4.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5、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6、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取得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
4.7、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公示
5.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
5.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六、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6.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6.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5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2.3、税务登记证;
6.2.4、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6.2.5、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6.2.6、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
6.2.7、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2.8、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勘察现场信息
7.1、集中时间: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
7.2、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相关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到现场踏勘而引起投标失误或者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15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15时30分。
9.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李幸男。
10.2、电话:0763-3382025。
10.3、传真:0763-3380185。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魏先生。
11.2、电话:0763-3379789。
11.3、传真:0763-3370864。
11.4、地址:清远清城区新城鹿鸣路8号。
十二、监管部门信息
12.1、名称: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2、电话:0763-3877328。
12.3、传真:0763-3385561。
12.4、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7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5年1月20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3.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3.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3.2.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13.3、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0658-1401SZTCG222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项目采购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