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龙岩长汀县城新区段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设计工程,所属区域:福建-龙岩-长汀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FJZY,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汀县城新区段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汀招[2014]063号
长汀县城新区段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设计工程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长汀县城新区段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设计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4]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城新区段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设计;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大同镇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本招标项目位于长汀县大同镇,工程设计投资额为约人民币3400万元。
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6、招标项目设计周期: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近三年具有环保、污水处理及生态护岸设计业绩;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于2015年1月6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地点: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北))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凭证,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5年1 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址:长汀县大同镇;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话:139508448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北)
联 系 人:范小姐 电话:0597—6810929
二O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