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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工程招标信息
时间:2015-01-12 12:21:5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宁德 招标业主/代理:  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1.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1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工程招标信息,所属区域:福建-宁德,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YZB-14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CYZB-1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以宁发改审批〔2010〕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陂塘海堤东侧西岐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4109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备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15 日至2014 年 12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每份售价 500 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30 日 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必须到场核验身份,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原件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路国泰大厦C幢204室              邮编:352100  
电  话:0593-2866156         
联系人:郭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1室,
邮编: 352100
联系电话:0593-2971386   传真: 0593-2971386  
编制人:杨进忠             审核人:刘丽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联系电话:0539-2983390  联系人:龚衍春。


信息所属地区 福建省 宁德市 首次填报用户 jy
首次填报时间 2015-01-12 08:57:51 上午 最后填报用户 jy
首次填报时间 2015-01-12 09:14:41 上午 填报单位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手动发布


关键字:污水处理,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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