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唐山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固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唐山,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招标编号:NPZFCG2015G1210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固体)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NPZFCG2015G12102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代表:郑万柱 联系电话:0315-56583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堡开发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秀玲 0315-85056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要求:适用于南堡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泥。
采购项目供货期限:2015年全年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供货时间:采购方根据生产情况提前通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标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提交资料(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是能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其中生产厂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办事处授权的属于无效投标,经销商应出具生产产商代理授权证明材料。
4、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在提供上述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以上需要年检的证件,必须是经上一年年检合格的,且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1月22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40—16:30在南堡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发售,逾期不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2月12日上午9:30。逾期送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2月12日上午9:30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