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苏 | 加入时间: | 2014.06.06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金彭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2日。
联系人:王明 姜萍
联系电话:0516-87615899
传真:0516-87615899
邮箱:jwhbdt@126.com
通讯地址:贾汪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家具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贾汪区贾青路东段 |
建设单位 |
徐州金彭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4年 6月 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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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徐州金彭家具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家具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占地约50亩,总建筑面积 5000m 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已建设完成, 施工期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已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 2、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04t/a,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进入贾汪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喷漆漆雾及油漆废气 本项目家具喷漆房产生的漆雾采取水幕漆雾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及自然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经相应措施治理后污染物最终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②粉尘 本项目在开料、刨光、砂光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在车间内设置吸尘器,收集到的粉尘视为固废处理,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排放,为减小粉尘对职工的影响,在车间安装排风机加强通风。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可达标排放,经计算,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 0,即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车间记,分别为自然晾干车间外 100m,木材加工车间外 50m,在此范围内无其他环境敏感目标,符合要求。 (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 带锯机、纵锯、砂光机、钻床等,噪声值为 65~ 85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墙壁阻隔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 (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木料及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统一处理;木屑、粉尘、废木料均外售给密度板加工企业;废包装材料视为废品出售;油漆桶、漆渣视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及综合利用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小。 ( 5)总量控制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漆雾颗粒物 0.002t/a、甲苯 0.0042t/a、二甲苯 0.001t/a;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 COD cr0.185t/a、 NH 3-N0.017 t/a; 固体废物总量控制:零排放。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