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加入时间: | 2014.04.28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德清豪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业主方(德清豪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职位 | |||
电话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德环示 [2014]130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豪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秋峰 联系人:吴秋峰 联系电话: 15088309055
通讯地址:德清县新安镇百富斗村斯特曼大街 8号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 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 8830591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8072471、 8063072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宠物用品 60万台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新安镇百富斗村斯特曼大街 8号
行业类别: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造业( C20)
建设规模:年产宠物用品 60万台
五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①首先用精密裁板锯、雕刻机对板材进行裁板雕刻,再由台钻对板材进行打孔敲钉;
②同时对毛绒布进行裁布处理,然后通过缝纫机对毛绒布进行缝纫;
③将裁剪缝纫后的毛绒布与成型的板材包板处理,然后用热熔枪对其在木材钻孔位置的布面进行烫孔,最后将产品打包后装箱。
六 .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营运期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清运至新安镇污水厂集中处理。预计对最终纳污水体 ??京杭大运河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生活垃圾有易糜烂的特点,拟定点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不排放; 本项目收集的木屑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排放;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有少量边角料产生,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类标准。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 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无各类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无影响。
总量控制: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 COD Cr、 NH 3-N。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经预处理后委托新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已纳入新安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 2012〕 10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 COD Cr和 NH 3-N排放总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 “三同时 ”,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 .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豪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2014年 4 月 28日 ――2014年 5月 7日( 7个工作日)
十 .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电话: 8074515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电话: 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 8072471
新安镇政府 电话: 8461002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 4月28 日